关于提报2021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数量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次数:358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育人作用,现将2021年学生勤工助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提报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每年一月重新提报全年用工需求。请详细填写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详见附表)

1、提报时间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前

2、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等为主。

3)具体要求

各部门申请后,由学生工作处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汇总,报勤工助学办公室研究确定用工岗位数量和酬金标准。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逾期未申请岗位部门,新一年度不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请各部门务必注意。

学生工作处将对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工时岗位数量用工,实际工作中岗位设置有变化的部门或学院,须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提供说明,更改信息。

二、勤工助学岗位酬金发放

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按照每月结算的原则,每月8日提报上月工时,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无误后,负责资助工作老师履行发放酬金手续。

三、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及考核

1、各职能部门在学生工作处协调组织下,通过与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上岗学生必须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学生或建档立卡学生,确保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3、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用人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考核,验收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岗位档次与实际工作时间确定酬金发放额度。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 徐娜       联系电话:5895262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月13日 

附件: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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