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信息公开具体情况,编制了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制度,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学院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切的领域,在利用好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的同时,依托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青岛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考试、财务资产、职称评定、人事师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回应,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本学年,学院新增主动公开信息条,主要信息公开途径及数量如下: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山东教育发布APP等平台发布信息900余条,通过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央视频、山东教育报、齐鲁晚报等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信息20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学院通过门户网站、青岛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及时更新发布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机构设置、内部管理体制、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围绕《章程》实施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同时对变化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及时更新。
2.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充分发挥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开作用,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开,同时学院建立新媒体招生宣传矩阵,积极利用微信等渠道广泛公开招生信息,方便社会及考生多渠道及时了解学院招生情况。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相关财务信息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一是公开财务制度。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均在学院网站公布;二是公开受捐助资金、收费信息。公开2023年度学院受捐赠资金收支情况、2023-2024学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三是公开预决算情况。按照上级预决算规定,学院2023年决算、2024年预算分别通过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四是招标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学院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学院网站进行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学院2023-2024学年共18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中标公告、采购合同及验收等信息。同时,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主动公开10个自行采购项目。学院官网总计公示91条,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总计公示331条,严格做到采购公开透明,确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学院公开人事师资信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透明度,为社会和校内人员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开展社会招聘和高层次人才招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笔试面试名单、体检合格名单、拟聘人选等公示信息24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在职称评聘晋升方面,按照相关办法制定《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新聘任教师36人,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6.教育科研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本年度制定、修订完成6项教学管理制度,并完成制度汇编工作;二是定期发布教学工作通报。根据《清单》要求,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移动信息门户等平台对学校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运行等情况进行信息公开;三是按照规定在信息公开网站和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4)》,围绕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和发展保障等方面对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公开;四是做好科研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公众、通知公告发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立项信息等,本年度获批首批青岛社科研究智库培育基地。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开规章制度规定,内容涉及国家相关规定、教学与课程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评奖评优、学生党团工作、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等7大方面,同时印制《学生手册》,收录35篇管理规定,让学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透明;修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设学生综合素质画像平台,明确了“生活人、经济人、技能人、创业人、合格公民”培养要求,实现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此外,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等方面的制度政策以及人员名单,各项评奖、评优均按要求、程序予以公开、公示。进一步推进学生权益协会建设,畅通沟通渠道,最大化保障学生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不存在该公开未公开的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全社会以及全院师生的监督,能够及时准确的公开公示规定的内容和信息,积极回应师生群众的问询和关切,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本学年,未收到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负面评价。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院师生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提升学院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加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紧扣学院发展建设的重点、师生关心关切的热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切实推动信息公开成为学院依法治校、科学决策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学院信息化工作建设成果,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线上线下新媒介、新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保密审查制度等,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