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20-岗位23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7-28浏览次数:2822

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简章》),现将岗位20-岗位23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

报到地点: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致一楼(信息工程学院)3楼302候考室,报到地点引导图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范围

专职辅导员1、专职辅导员2、专职辅导员3、专职辅导员4等共4个岗位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现场需提交的材料有: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手写签名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点击下载)原件,以及线上资格审核上传的各项材料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中以上(不含高中)各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盖章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4.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以及暂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容缺报名承诺书》(《简章》附件3),在2025年7月31日前补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5.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报名时需出具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应聘的,报名时需出具用人单位提供的非在编人员工作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后,需提交本人手写签名的《延迟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承诺书》(《简章》附件4),最晚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应聘书或聘任文件。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时间为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8.本人手写签名的《考试诚信承诺书》(《简章》附件5)。

9.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时同步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面试形式和成绩核算

岗位20-岗位23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官网(https://www.qdec.edu.cn)公示。

面试其他具体要求将在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五、有关事宜

(一)考试当天上午7:30前,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入校到候考室报到,未按要求提供身份证件的,不予入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以到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也可以签订提前离场承诺书后离场。

(三)考生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关机后放置在指定位置,考生进入候考室至完成考试离开休息室,全程不得携带和使用,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是否使用,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候考室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敏感信息,不得穿戴有特别标识的服装、饰品等进入面试室,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记0分。

(五)考生考试期间应全程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不遵守考场规则、扰乱考试秩序的,考场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退场或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如有作弊等违纪违规等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六)自驾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校外。

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交通信息,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为入校检查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咨询电话:0532-58266900

监督电话:0532-58266102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


      附件1.考点导引图.pdf

      附件2.岗位20-岗位23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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