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八届职业技能大赛-药物制剂赛项(国赛精选)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17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八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的要求,2026年青岛市第十八届职业技能大赛药物制剂赛项(国赛精选)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搭建药物制剂技能竞技平台,以赛促学、以赛育才,发掘行业高技能人才,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为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赋能。

二、大赛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大赛承办单位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四、竞赛安排

比赛时间:2026年4月9日—4月11日(详细赛程及具体时间另行在赛前竞赛手册中公布)

竞赛内容:共三个模块,即理论考核、仿真考核、实操考核。竞赛技术文件见附件1。

五、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应为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且在青岛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2个月以上(截至2026年3月1日)的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6日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可通过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120.221.95.187:81/qdjswb/#/zoneHome)或邮件报名。

若通过邮件报名,请于2026年4月6日前将《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竞赛报名指定邮箱,并加入QQ群(1094325397),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451033310@qq.com

联系电话:石老师 18875216359

七、大赛奖励

1.获得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青岛市技术能手”证书;已获得“青岛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发放。

2.对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对前十名的选手颁发名次证书;对前十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总获奖人数不超过30人。

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赛项成绩排名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相应项目比赛。

4.对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且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各赛项前六名且成绩合格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金牌的职工选手,在企业评聘特级技师时优先考虑。

八、工作要求       

1.选手应自行购买符合技能竞赛条件的意外伤害险,工作人员赛前查验,未购买意外伤害险的选手不得进入赛场比赛。

2.每位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装备。


附件1:药物制剂赛项技术文件.pdf附件2:选手报名表.docx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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