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7-20浏览次数:14

根据《2026年度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报到地点: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3号)致一楼(信息工程学院)1楼102阶梯教室

2026年7月22日15:00以后尚未到达报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新能源装备教师、计算机教师、公共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业素养教师、辅导员1、辅导员2等共7个岗位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签名的《2026年度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中以上(不含高中)各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盖章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5.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暂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容缺报名承诺书》原件。

6.高中以上(不含高中)各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报名时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应聘的,报名时需出具用人单位提供的非在编人员工作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需提交本人手写签名的《在职人员延迟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承诺书》原件,最晚应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职业技能资格、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工作经历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和同期社会保险缴纳材料复印件。

9.本人手写签名的《应聘诚信承诺书》原件。

10.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提交应聘人员本人书面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线上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核与线上资格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三)自驾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校外。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交通信息,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到达报到地点,为入校检查预留充足时间。

(四)后续应聘程序信息通过学院官网(https://www.qdec.edu.cn)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2026年度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委托书.docx


2026年7月20日    




最新新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