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8-01浏览次数:201

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简章》),经过线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初试(部分岗位)、岗位1-岗位19面试、岗位1-岗位23笔试、岗位20-岗位23面试等环节,现将考察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所有岗位考试总成绩按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进行加权核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本次公开招聘共有59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体检相关事宜

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先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考察材料、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应聘人员确认参加考察体检

请确认参加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于8月2日(星期六)16:00前扫码加入工作群,修改群昵称为“姓名+报考岗位”。群名片见下图:

(二)考察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考察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如有需要,应聘人员可联系学院开具介绍信。

(2)《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工作群),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社区或街道出具,加盖相应单位有效公章。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至相应考察工作人员。

个人承诺延迟补交的材料于考察时提交。

2.档案考察

学院将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由学院依据文件要求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名单、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有关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医院集合并进行点名签到,集合时体检人员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

(3)体检人员须独自体检,严禁他人陪同。

(4)参加体检人员须空腹,体检前一晚10点至次日验血之前禁食、禁水,体检前数日不要饮用含酒精饮料,避免剧烈活动。

(5)学院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参照本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人员在体检结束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参考,学院对心理测试结果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在正式录用之前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录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具备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x


2025年8月1日      



最新新闻

相关新闻